請考生務必高度重視,做好復習,爭取考出理想的成績。
為端正考風,嚴肅考紀,杜絕代考現(xiàn)象,以確??荚嚬ぷ鞯捻樌M行,現(xiàn)根據(jù)國家教育部關于考試的有關規(guī)定并結合本校實際,對學生參加考試作如下要求:
一、考生憑學生證、準考證進入考場,入座后將證件放在桌子左上角,以備檢查。
二、考生遲到半小時不準入場參加考試,開考半小時后方可交卷離開 。
三、考生在考場內(nèi)須聽從監(jiān)考員的管理,遵守紀律,保持安靜,不得隨便講話或走動,不得夾帶,不得偷看他人試卷,不準傳遞自測題及練習題等復習資料,嚴禁冒名代考。
四、若有考生違反考場紀律,將按國家教育部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處理。嚴重違紀者,學校將向?qū)W員單位通報,并取消當年工會學費補貼資格。
五、對未帶學生證或準考證來參加考試的學員,處理辦法如下:
1.學員若帶有照片證件(如身份證、駕駛證、工作證等),經(jīng)監(jiān)考員核實身份,開具證明后方可參加考試,但必須在第二場考試前憑學生證到教務處銷號后,該科成績方有效,否則成績作“0”分處理。
2.未帶任何證件的學員,須本人找班主任開證明,并憑證明到教務處查實確是本學期考試中首次未帶學生證件,予以備案并蓋章后,到監(jiān)考員處開具證明方可參加考試。第二場考試前,該學員必須憑學生證到教務處銷號,該科成績方有效,否則成績作“0”分處理。
六、學員務必將專業(yè)、班級、姓名、學號用正楷字體書寫清楚、工整,以免影響成績的登錄,因姓名書寫無法辨認者,成績作“0”分處理。
桂林市職工大學教務處